百盛聯合集團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浙ICP備13019429號-1

為加強物業服務企業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推進物業服務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物業服務市場監管體制,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取消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相關工作的通知》(建辦房〔2017〕75號)和《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結合浙江省物業服務行業實際及發展趨勢,省建設廳出臺了《浙江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是我省出臺的第一個涉及物業領域信用建設的文件,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明確了信用監管部門及職責。 《辦法》規定,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省物業服務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建立“浙江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平臺”,評定、發布全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設區的市、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本地區物業服務市場誠信體系建設以及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的采集、認定、公開、評分和使用等工作。
二是創新了信息采集和認定方式。 《辦法》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包括基礎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信用信息的采集渠道既包括企業自行申報,也包括物業主管部門主動采集和社會提供等,從而盡可能全面地采集申報企業的信用信息,促進信用等級評定的科學性、有效性和權威性。
三是信用等級評分標準設置更加科學。 根據《辦法》信用等級評分標準,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的基礎信息評分占比較大,且絕大多數物業服務企業都有資格和信息可以申報,有利于調動企業申報積極性,提高信用評定的覆蓋面,提升評定等級結果在行業的認可度和權威性。
良好信息除常規表彰、項目創優等外,還包含了垃圾分類示范小區創建,有利于激勵企業積極參與我省垃圾分類這項重點工作,不斷提升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不良信息的扣分力度較大,能夠增強失信懲戒的威懾力,促進企業遵紀守法經營,不斷提升行業整體形象。
四是突出了守信激勵及失信懲戒作用。《 辦法》規定,對于信用等級為A級及以上的物業服務企業,在信用等級公布之日起一年內可采取減少檢查頻次,優先考慮或推薦表彰獎勵、示范項目評審、媒體推介、財政資金補助等政策扶持、前期物業招標、業主選聘等措施。
對于信用等級為C級的物業服務企業,在信用等級公布之日起一年內可以采取增加檢查頻次,加強現場核查,通報有關業主、業主委員會、居(村)民委員會,提示信用風險,暫停財政資金補助等措施。
對于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物業服務企業,可采取限制享受財政資金補助等政策扶持,限制參加物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表彰獎勵活動,撤銷相關榮譽稱號等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