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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七屆世界浙商大會在杭州開幕。這是浙江省規模最大、規格最高、影響最廣的浙商盛會,也是展現浙江民營經濟強大韌性、蓬勃活力、獨特魅力的重要舞臺。
《關于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 進一步支持鼓勵企業家干事創業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于11月27日經浙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全票通過,并于11月28日在第七屆世界浙商大會正式發布。
《決定》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弘揚企業家精神的重要論述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進一步營造企業家干事創業和健康成長環境的重要舉措,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了強大動力。
注重體現新使命新要求,是《決定》的一大亮點。《決定》第一部分為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明確提出弘揚企業家精神的重要意義和指導思想;第二至第七部分均圍繞企業家群體展開,分別為充分尊重企業家、依法保護企業家、有效激勵企業家、關愛包容企業家、大力培養企業家、精準服務企業家,第八部分為全面加強組織領導。可以說,《決定》八部分27條,為企業家提供了全方位法治保障。
以下為《決定》全文: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
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
進一步支持鼓勵企業家干事創業的決定
(2024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弘揚企業家精神的重要論述精神,進一步支持鼓勵企業家干事創業,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強大動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政策,結合本省實際,作如下決定:
一、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
(一)企業家精神是一個國家或區域經濟發展的寶貴財富和重要戰略資源。企業家強則企業強,企業強則經濟強。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八八戰略”實施20多年來,浙江經濟從小到大、從弱到強,浙江企業家艱苦創業、創新創造,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在浙江的生動實踐作出了重要貢獻。新時代新征程,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對于忠實踐行“八八戰略”、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浙江新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促進“兩個健康”,傳承發展“四千精神”和新時代浙商精神,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著力營造尊商、親商、安商的濃厚氛圍,團結引領全省廣大企業家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合力推進創新浙江建設、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爭做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
二、充分尊重企業家
(三)各級人民政府原則上于每年11月舉辦弘揚企業家精神系列活動,發揮世界浙商大會等重大平臺作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創新探索活動載體,營造尊重企業家價值、鼓勵企業家創新、發揮企業家作用的社會氛圍,充分釋放企業家創新創造活力。
(四)建立健全多層次常態化政企溝通交流機制,定期召開企業家座談會聽取意見建議。在研究制定和實施涉企政策過程中,充分聽取、研究、吸納企業家意見建議并及時反饋。探索建立企業家顧問制度,吸收優秀企業家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關決策咨詢。
(五)堅持以滿意度為導向,建立健全企業家評價營商環境機制,發揮企業家在營商環境評價中的主體作用。
三、依法保護企業家
(六)切實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依法打擊侵害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積極推行“綜合查一次”“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建立健全從輕、減輕、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制度,落實“有事必應、無事不擾”,避免對企業家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加強跨區域、跨境執法協作。建立完善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依法依規補償救濟機制。
(七)完善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保護機制,嚴格區分企業家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涉案人員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涉企案件需要企業家協助調查的,應當注意方式方法,依法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完善涉企案件申訴、再審等機制,健全冤錯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態化糾正機制。對于企業家提出的相關司法救助申請,依法及時辦理。
(八)建立健全涉企輿情研判聯動機制,對社會廣泛關注的涉企輿情進行調查核實,對蓄意炒作、造謠抹黑、詆毀企業家形象聲譽等問題進行及時整治,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企業家網絡合法權益。
四、有效激勵企業家
(九)加強對優秀企業家的宣傳褒揚,發揮主流媒體引導作用,大力宣傳企業家先進事跡和突出貢獻,講好企業家故事,增強企業家的自豪感和榮譽感。
(十)注重推薦優秀企業家作為各級人大代表候選人等,開展聘請企業家擔任特約檢察員、特約監察員、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等工作,引導企業家依法履職,積極參與社會事務,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
(十一)完善激勵人才創業創新的政策體系,鼓勵支持高層次人才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員創辦企業,創新探索按企業家創業創新貢獻認定為各類高層次人才的激勵機制,增強企業家的成就感和獲得感。
五、關愛包容企業家
(十二)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業環境,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探索建立人才創業保險制度,對企業家合法經營中出現的失誤失敗給予理解、寬容、幫助。
(十三)健全完善各級領導干部聯系企業家制度,落實常態化走訪慰問調研服務機制。健全完善企業發展問題收集和協調解決機制,發揮企業綜合服務平臺作用,及時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加強對企業家的人文關懷。
(十四)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經營投資盡職合規免責事項清單機制,充分運用各項激勵手段,激發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改革創新、擔當作為的內生動力。
六、大力培養企業家
(十五)加強對企業家的思想政治引領,引導企業家擁護黨的領導,堅定理想信念,增強發展信心,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范。
(十六)引導企業家筑牢依法合規經營底線,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加強企業合規建設和廉潔風險防控,加大對企業內部貪腐行為的懲防力度,建設清廉企業。
(十七)遵循企業家成長規律,加強對企業家隊伍建設的統籌規劃,建立健全企業家培養培訓體系,創新培訓內容和形式,讓更多具有創新創業能力的人才脫穎而出。實施“浙商青藍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業家“雙傳承”計劃,提升現代化能力,發揮老一輩企業家“傳幫帶”作用,推動年輕一代企業家政治事業責任文化傳承。
(十八)引導企業家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主動履行社會責任,參與光彩事業、公益慈善事業、鄉村振興等,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就業、關愛員工、依法納稅、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等方面發揮更加重要作用。
七、精準服務企業家
(十九)鼓勵企業家推進科技創新,支持更多企業承擔重大科技任務,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參與科技創新政策、規劃、計劃、標準制定和立項評估等工作,向企業開放專利信息資源和科研基地,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加大資源要素保障力度,支持數字化轉型發展,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
(二十)搭建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協同發展平臺,推動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與民營企業家相互學習借鑒、共同提高,促進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二十一)加強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接合作,鼓勵發展天使基金、創投基金、產業基金等耐心資本,完善金融支持企業發展壯大的協同促進機制,引導企業家了解、用好金融政策。
(二十二)依托一體化智能化公共數據平臺,探索建立并動態完善企業家人才庫,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規向企業家提供數據共享等服務。
(二十三)支持企業家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加快國際化發展,培育一批跨國公司“領航企業”,形成一批具有全球視野的企業家隊伍。加強境外投資監測及研究分析,深化“絲路護航”行動,為企業全球布局提供法律、稅務、金融等方面專業指導和集成服務,完善外資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服務體系。
(二十四)完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優化企業信用修復工作,加強信用修復流程指導,推動實現各信用信息平臺協同信用修復。
八、全面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五)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協調解決有關重大事項。
(二十六)全面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落實浙江省親清政商交往若干行為指引,完善干部擔當作為激勵保護、嚴管厚愛機制,鼓勵保障廣大干部積極履職,幫助企業家排憂解難,支持企業家干事創業,持續營造親不逾矩、清而有為的良好氛圍。
(二十七)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強相關立法、監督等工作,為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進一步支持鼓勵企業家干事創業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