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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揮人員應以色旗、手勢、哨子等進行指揮。操作前應使全體人員統一熟悉指揮信號,指揮人應站在視線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無護欄的墻頭和吊物易碰觸的位置上。
(2)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應配掛安全帶或設安全護欄。工作前嚴禁飲酒,作業時嚴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建筑物外圍必須設置安全網或防護欄桿,操作人應避開物件吊運路線和物件懸空時的垂直下方,并不得用于抓住運行中的起重繩索和滑車。
(4)凡起重區均應按規定避開輸電線路,或采取防護措施,并且應劃出危險區域和設置警示標志.禁止非有關人員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應設專人警戒。
(5)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桿、風纜、地錨、滑車、吊鉤、鋼絲繩、卷揚機和卡具等)應經常檢查、保養和加油,發現不正常時,應及時修理或更換。